北京房屋拆迁律师:相关部门未公布拆迁文件怎么办?
在征地拆迁中,如果征收方没有依法公布相关文件,咱被征收人应当要怎么做呢?怎么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要马上获取这些文件,通过这些文件,我们便可以找到征收方究竟存在哪些违法行为。获取这些征地文件的办法,主要有两种。
第一种是线上的方式。
线上的方式,被征收人可以通过相关网站查询具体的征地信息,比如被征收人可以在“全国征地信息共享平台”或是地方自然资源厅网站上,通过关键词,查找征地信息。
全国征地信息共享平台集合了国务院批准用地信息和全国31个省、市、县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征地信息。大家只要在网页上或是手机上搜索“全国征地信息共享平台”或是“地方自然资源部”网站,就可以查看自己家究竟有没有在征收范围内,征收方究竟征收了多少土地等。
第二种是线下的方式。
线下的方式,被征收人可以以书面的形式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获取相关材料,也就是向当地人民政府邮寄材料,要求他们予以公开与此次征地拆迁相关的文件,这是被征收人的权利。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的规定,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含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这里需要提醒一下大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获取征地拆迁材料时,建议广大被征收人一定要先提前了解其程序,以及提交书面的申请书时应当要注意哪些细节,具体指申请书中的内容等等。如果文件格式不正确,或是提交程序不符合规定,甚至是内容不明确,包括想要获取哪些材料并没有说明,那此时,你的申请就会因不符合法律规定,而被驳回。
所以,在向有关部门申请信息公开时,一定要做足了准备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的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另外,该条例中还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也就是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中,应当要明确自己想要获取哪些材料,这些材料要以哪种方式公开,是想要以书面邮寄的方式公开,还是想要在网站上公开等均需要说明,同时,申请书中还必须要有申请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这是最基本的。
当然了,被征收人自己弄的时候可能会出现很多的漏洞,格式不正确,内容不明确等都是时常发生的事。不过,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有关部门应当要进行指导和说明,告知被征收人哪里有问题,应该怎么弄等,有关部门不能就放置一旁不管,这是不合法的。
总之,凯诺律师最后想要说的是,征地拆迁中,征地文件是征收方应当主动公开的,倘若不公开,被征收人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请,但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时,建议被征收人尽量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进行,这样不仅可以让专业律师帮助自己分析案件,还可以在短时间内,快速地获得这些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