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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业拆迁律师:行政诉讼你需要知道的几点
发布日期:2024-05-16点击率:154

  北京专业拆迁律师:行政诉讼你需要知道的几点

  所谓的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受理、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简言之,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适用司法程序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

  从字面意思上来理解,就是如果老百姓在生活中认为政府或是其他相关的行政机关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以政府相关部门或是其他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我们通常把这种诉讼俗称为“民告官”。

  而从实践过程中来看,民告官基本上都是因征地拆迁引起的,比如老百姓在征地拆迁中遇上了拆迁补偿不合理、拆迁程序不合法,再比如,个别被征收人在征地拆迁中还遇到了强拆,又或者是相关部门为了尽快实现征收,以断水、断电、阻断道路等方式逼迫被征收人搬迁。

  一般情况下,在遇到这些问题时,有的法律意识比较高的被征收人则会想着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即找到了相关部门的违法行为,且有相应的证据材料,后以相关部门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确认相关部门的强拆行为违法,或是请求撤销相关部门作出的相关文件等。

  不过,个人认为,打行政诉讼官司相对于其他诉讼来说要比较的复杂,这里的复杂不光指被告是行政机关,最主要的是,其所涉及的程序等也是比较复杂的,所以,我们在打行政诉讼,尤其是因征地拆迁引起的官司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包括诉讼时效、诉讼范围等。

  首先是诉讼时效

  在征地拆迁中,如果遇到相关部门强制拆除了自己的合法房屋,或是侵害了自己在征地拆迁中的其他权益,那么被征收人需要从知道相关部门侵害了自己合法权益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而对于先申请行政复议再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收到相关部门作出的复议决定后,如果不服,则需要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另外还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如果是因不可抗力因素或者是因其他不属于其自身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一般被耽误的这段时间是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的。

  其次是起诉条件

  在了解了诉讼时效后,我们再来看一下起诉条件。根据《行政诉讼法》中的规定,提起诉讼时,原告是符合《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且案件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由于行政诉讼比较的复杂,所以,建议最好是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提起诉讼,避免浪费掉自己的诉权。

  再者相关部门负有一定的举证责任

  根据《行政诉讼法》中的规定,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

  (二)原告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的。

  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在征地拆迁中,被征收人的房屋因相关部门想要尽快拿到土地,完成征收工作而被强制拆除时,被征收人一般需要提供能证明是相关部门强制拆除自己房屋的证据。但倘若是因相关部门的原因导致被征收人无法提供相应的证据时,相关部门就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被征收人的房屋不是其拆除的。

  对此,凯诺律师提醒大家,在征地拆迁中被征收人一定要注重证据的收集,无论房屋有没有被强拆,证据都是至关重要的,这些证据中包括房屋里、外的结构照片、录像,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以及强拆时的现场照片、录像等等,只要我们收集了强有力的证据,那么我们起诉维权后就会对我们有很大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