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土地征收律师:申请信息公开后,结果不理想怎么办?
在向相关部门申请信息公开索要征地拆迁文件时,建议广大被征收人最好是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进行,因为向相关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也有着严格的规定,包括申请书中的内容,文件格式等等,在规定中都有着严格的要求,如果老百姓事先没有了解过这方面的知识,那么就很容易出错,比如所邮寄的材料很有可能会被相关部门以申请书不规范等为由退回,或是被要求重新申请,这就导致被征收人无法及时地拿到相关文件。
征地拆迁是一项比较复杂的活动,而且一旦出现矛盾纠纷,其就会涉及很专业的法律知识,所以,只有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进行,那么,被征收人才有可能会在短时间内拿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等其他相关文件。
在向相关部门邮寄申请书之后,一般情况下,相关部门需要尽快答复,能当场答复的需要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需要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对于延期答复的,也需要作出书面的通知告知被征收人,且其延期答复的期限不能超过二十日。
只不过从实践过程中来看,有的相关部门在收到申请书之后往往会超期答复,或是不予答复,甚至答复牛头不对马嘴,答非所问,面对这样的情况,作为被征收人又要该怎么办呢?办法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是,针对相关部门的这种不作为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二是,申请行政复议。投诉、反映之后若有关部门对此事项置之不理,那么,被征收人可以马上提起行政复议,当然也可以就相关部门超期答复、逾期未答复、答复不全面,或是答非所问等行为直接向有关部门提起行政复议,要求有关部门责令相关部门重新作出答复决定。
三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投诉、举报或者说是行政复议之后,问题均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咱被征收人则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也是解决征地拆迁问题最有效的方法。
总之,凯诺律师最后想要告诉大家的是,拆迁协议被相关部门拿走,被征收人是有权利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获取的,尤其是在补偿未到位的情况下,申请信息公开获取拆迁协议是很有必要的一步,之后被征收人就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通过法律途径来要求征收方继续履行补偿协议,或是变更补偿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