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庆祝北京凯诺律所建所九周年...
佳木斯同江市当事人,你的土地转...
北京丰台区蒲黄榆当事人,你公司...
呼和浩特土默特左旗当事人,你的...
保定满城区当事人,你的商业用房...
海南乐东县九所镇当事人,你的拆...
石家庄辛集市当事人,你的征地补...
内蒙古扎赉特旗新林镇当事人,你...
山西阳泉市当事人,你的经营用不...
温州苍南灵溪镇当事人,你的房屋...北京土地收纷律师:谁才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不是谁想收回就能收回的,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一般是由有关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如果是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是街道办,那原则上来说是不合法的,只能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不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时,不能直接收回,需要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之后,才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可以直接收回,也不能强迫老百姓交出土地。
实践过程中,如果遇到有关部门以各种理由强迫老百姓交出土地,或者是收回土地,又或者是因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土地时,不给予任何的补偿,那么广大老百姓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保存好相关的法律文件,或者是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并尽快咨询专业律师,如果有必要,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在60天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争取合理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