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先生是河南省信阳市息县的居民。当地政府为推进县中心商务区的建设,要对商务区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政府在没有发布征地公告和补偿方案公告,也没有与沈先生达成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就派人来到沈先生家里告诉沈先生说,要直接拆除沈先生的房子。沈先生很愤怒,难道政府想拆老百姓的房子就可以拆吗?
沈先生来到了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咨询孙律师和姚律师,政府可以这样干吗?
孙律师和姚律师经过分析案情,认为本案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沈先生的利益。
由于政府部门没有对沈先生作出任何书面决定,自始至终只是口头跟沈先生说要拆他的房子。那么本案直接起诉的话可能会因为缺少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而立不了案。行政诉讼案件,作为原告,必须要证明具体行政行为的存在。如果不能证明具体行政行为的存在,法院将不予受理。结合沈先生案件的特殊情况,孙律师和姚律师建议,由本所代理沈先生先通过律师函的方式向当地政府提出要求,要求当地政府依法推进征收,不能够直接强制拆除老百姓房屋。如果政府执意强拆,那么本所将代理沈先生提起行政诉讼。在发出律师函的同时,由本所代理发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调查当地政府是否获得了合法的征地批文,如果没有,那么此次所谓的“征收”就是违法的征收,实际上属于违法占地。那么主动权就在老百姓的手里了。
现沈先生已经委托本所代理。本所及时发出了律师函。结果当地政府也没有像原先所说的那样强制拆除沈先生的房屋,房屋算是保住了。目前相关维权程序正在有条不紊的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