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兰溪市A镇在推进城市化进程中拟对辖区内村庄进行脱贫搬迁改造,吴先生等人所在的B村也在改造之列。但吴先生等人看完拆迁协议后惊讶地发现,如果按此协议搬迁下山不是脱贫而是致贫,生活标准会明显下降。因此,吴先生等人没签订补偿协议,但是A镇在做工作不成的情况下,开始将吴先生等人房屋周边的道路挖断,并进行了断水断电行为。吴先生等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了凯诺律师事务所的贾启华主任和和雪莲副主任为自己维权。最终,在贾启华主任和和雪莲副主任的帮下,本案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当事人村庄恢复了水、电,道路也在修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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