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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案公告】凯诺拆迁律师团介入南通模拟征收空白协议纠纷案
发布日期:2021-10-19点击率:625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的李先生等人近日来我所咨询,问地方政府在没有获得征地批文的情况下,可不可以强行征收他们的宅基地?

  李先生等人的私有产权房虽然在农村宅基地上,但是由于当地早已经城镇化,周边都是繁华地段,他们各家各户都有至少三四百平米房子,市值至少好几百万,政府却想以区区几十万征收他们各自的宅基地和房屋。他们的房屋装修都非常精致,加上房屋所处的地段,不可能才值几十万。政府的说法是,由于拆迁项目是政府主导的而不是企业主导的,政府没有过多的资金给大家进行货币补偿,只能给大家每家每户几十万元,作为购买安置房的购房款,在选购安置房时相应地结算。由于当地过去曾出现要安置房,将近十年时间没有拿到安置房的情况,李先生等人根本不愿意要安置房。但是如果选择货币补偿的话,政府没有能力给那么多户提供货币补偿。由于不能满足大家的要求,大家都不愿意签订协议。

  地方政府拆迁办为了达到拆房拿地的目的,召集多人到老百姓家中,逼迫老百姓签订空白的协议。协议上仅有数额极少的货币补偿条款,根本不能反映房屋的真实价值。关于安置房条款,只是笼统写“按照补偿安置方案办理”,安置房具体的位置、面积、户型和交付期限等事项都未明确约定。李先生等人表示,这样的协议根本就不能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他们根本不愿意签订这样的协议。但是又面临拆迁办甚至社会黑恶势力的巨大压力,他们该怎么办呢?

  我所姚律师表示,土地管理法2020年修改以后,征地补偿的程序与以往相比发生了根本的改变。以往是有权机关拿到上级政府征地批文之后才组织实施征地,现在是需要先发布模拟征收公告,由拆迁办找拟征收地段的老百姓商谈征收补偿事宜,一定比例的被征收人签字后,上级政府才会制发征地批文批准征地。所以现在的情况是,只要有相当比例的被征收人不签订协议的话,地方政府就没有办法获得征地批文,整个征收项目就被迫停滞,已经招商进来的开发项目也不能获得土地以及合法的用地手续。所以地方政府为了获得批文以及合法用地的手续,就迫不及待要尽可能多的拟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由于力量对比的不均衡,难免出现公权力侵害私权的情况。

  姚律师强调,在没有合法征地批文的情况下,是否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完全是老百姓的权利。无论地方政府采取何种不恰当手段试图逼迫或者引诱老百姓作出非本人真实意思的行为,老百姓都有权利委托律师捍卫其合法权益。必要时,可以由律师通过行政诉讼、申请调查处理或者行政复议等单一或者多种手段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当事人不需要害怕受到迫害。

  听了姚律师的分析后,李先生等人放心多了!他们已经委托姚律师代理他们的案件。

  目前他们的案件正在办理的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