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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首批集体林地经营流转证发放
发布日期:2018-11-16点击率:801

  彭阳县飞虎果树生产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拿着刚领取的《集体林地经营流转证》高兴地告诉记者,《集体林地经营流转证》给他吃下了“定心丸”,今后可以放心在租赁的集体林地上发展经济林产业了。11月9日,宁夏首批集体林地经营流转证在彭阳县发放,两家合作社取得了首批《集体林地经营流转证》。

  今年初,宁夏在彭阳、隆德、西吉县开展了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3个试点县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分别出台了相关政策,明确赋予了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再流转、抵押担保、股份合作、流转经营主体享受国家有关财政补贴和征占用林地补偿等权能,为经营主体自主、适度、规模经营林地创造了条件。

  目前,彭阳已组织进行了5000亩集体林地经营权的流转,可为涉及的80户农民每年带来10万元租金收入。隆德县将联财镇联合村2000亩权属明确的退耕还林地,以经营权入股的方式流转给合作社统一经营,涉及的320户农民通过入股分红的形式增加了收入。联财镇赵楼村21户农民将200亩集体林地租赁给专业合作社统一经营,每年可获得1万元的租金收入。来源:宁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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