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临高县检察院通过发检察建议督促临高县林业局依法履行职责,12月19日,终使非法占用农用地的李某补植复绿17亩林地,被毁坏的林地得以恢复。
该院在开展生态检察巡查中发现,李某未经临高县国土资源局批准,先后在某农业用地上修建了地基,均全部硬化建设两个大型仓库、一栋活动板房和部分道路,占地面积为19.91亩,其中林地面积为17.34亩。2017年8月2日,李某因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刑罚,且责令李某按期履行完毕其与临高县国土资源局签订的《土地复垦协议书》,修复被其犯罪行为破坏的生态环境。但李某迟迟未对被毁坏的17.34亩林地补植复绿。对此,该院即向临高县林业局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尽快对该林地依法进行恢复。
收到检察建议后,临高县林业局按照检察建议要求采取措施积极履职。2018年12月初,该农田土地上修建的厂库、活动板房与硬化道路已全部拆除。李某按照要求种植了沉香木,恢复了被毁坏的所有林地。该院通过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切实保护了生态环境。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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