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部署,严格按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针对自身实际情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了广阔生态空间,取得了显著成效。
针对森林资源监管与保护利用的实际情况,我市不断强化工作措施,严守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底线,建立了部门协作机制,在土地规划中预留了林业发展空间。全面加强林地保护管理,按照“严管林”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程序,严把征占用林地初审、预审、审核审批关,对重大建设项目、矿产勘察等征占用林地项目实行依法分类审批。同时,我市还建立了项目用地督查制度和回访制度,对审核审批后的用地进行跟踪检查,坚决防止未批先占、擅自改变用途、扩大占地面积等违法行为发生,确保全市森林资源安全。
我市还严格林木采伐审批,按照年森林采伐限额标准及现行林木采伐管理办法开展林木采伐审批工作,加强森林采伐限额执行,并在采伐审批过程中严格执行双公示制度,做到伐前设计、伐中监督、伐后验收。同时,全面开展森林火险隐患大排查活动,实行24小时值班和每日零火情报告制度,加强值班备勤和野外巡查,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来源:滕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