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陆地森林火险持续红色预警中,全市已进入森林高火险时段。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深圳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发布《深圳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岁末年初森林防火禁火的通告》等文件,要求全市相关部门加强防范,严阵以待,市民小心防火。
2019年12月6日至2020年1月31日为森林高火险期,全市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50米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区为禁火区域,在森林高火险期和森林高火险区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凡进入森林高火险区域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禁止下列行为:
(一)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
(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四)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五)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
(六)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
(七)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进入森林防火区的车辆和人员,应当自觉接受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对携带的火种、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物品,实行集中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凡阻挠、妨碍检查工作的,市森林公安部门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有关部门提醒,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向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或当地区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街道办事处报告。深圳市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来源:深圳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