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火灾的发生多是人为因素造成,给森林资源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危害。森林防火需要每一个人高度重视,时刻牢记。
2020年3月14日,山西省阳泉市郊区旧街乡枣园村突发森林火情,阳泉市森林公安分局积极配合阳泉市郊区公安分局展开侦查。经查,当日14时许,杨某某骑摩托车到枣园村遛狗返回途中,将未熄灭的烟头随手扔到路边引发林火,涉嫌构成失火罪。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018年2月14日,江西省兴国县长冈乡仁塘村陈某为其母亲扫墓时,违反野外用火禁令,焚香时不慎将坟墓周边杂草引燃,继而引发森林火灾,致使有林地过火面积达1210亩,造成经济损失达595320元。案发后,陈某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经依法提起公诉,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目前正处于森林防火关键期,济南将依法依纪严厉打击焚香烧纸等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严肃追究火灾案件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及时曝光。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严禁焚烧秸秆、地堰、垃圾,严禁上坟烧纸焚香,严禁携带火种上山。来源:舜网-济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