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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在耕地保护关键节点 试行“田长制”
发布日期:2020-05-26点击率:604

  社会各界对国家粮食安全十分关注。全国政协委员、吉林省政协书画院副院长刘广表示,耕地质量安全需要政策层面的更大回应。他建议,及早落实耕地安全党政责任制,在部分生态脆弱区域开展“田长制”试点。

  “从长远看,粮食安全需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相关耕地风险亟待提前防范。”刘广表示,随着城镇化率的提升和退耕还林、还草等生态建设的进一步落实,未来我国耕地还将有所减少。除此之外,部分地区对耕地资源的过度利用和化学肥料的依赖,已经导致地力下降,耕地出现酸化板结、侵蚀退化等普遍问题。

  对此,他建议及早落实耕地安全党政责任制,在部分生态脆弱区域、关键节点开展“田长制”试点,并分步扩大范围。

  刘广表示,2017年山东、浙江等地在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时参照“河长制”开始尝试“田长制”制度。但因刚性不足,责任重点压在村级以下,对耕地安全等问题针对性弱等原因,其试验示范意义被冲淡。

  “‘田长制’试行应选取如重金属超标、黑土地退化、农膜残留严重等生态脆弱的关键节点,以期尽快树立权威性,引起地方真正重视。”刘广表示,位于吉林省松原市的“海峡两岸(吉林)生态农业合作先行实验区”便属于此类关键节点,具备落地“田长制”的紧迫性和承接条件。

  在他看来,这一超过百万公顷的盐碱带属于珍贵的宜农土地资源。此前,两岸先行实验区通过6年耕作,种养结合,把严重退化区逐步改良为优质农业区和生态富集区,个别地块达到高产良田标准。刘广表示,“这种改良需要农业专业人员长期坚持,持续科学开发、利用与保护,实施全周期、全要素、全面质量管理,方能见效。”

  此外,刘广建议,应在试点实践中统一标准,为“田长制”推行廓清阻滞。“在选取关键节点先行先试时,需要在耕地质量等级标准、产量标准和农业种植标准问题上汇聚共识,在此基础上方能落实责任、明确责任清单、公示并施行监测监督。”刘广指出,还需在农产品优质优价方面协同推进,对农民保护耕地形成市场化激励。来源: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