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6月1日讯 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云南省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启动为期6个月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
此次专项整治分为“全面清理核查”“集中整治”和“常态管理”三个阶段。其中,5月份为全面清理核查阶段,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草局、省森林公安局等单位组成5个调研工作组,分赴全省各州市开展调研核查工作。
整治范围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区等自然保护地和重要生态功能区为重点,聚焦普洱、西双版纳、临沧等主要茶产区,对违反森林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未依法办理林木采伐等涉林审批手续,或当地政府和部门违法违规审批、越权审批造成破坏森林资源问题进行全面清查整治。对2017年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以来发生的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问题,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到位,违法种植作物该铲除的必须铲除,并做好生态修复。对重大典型案件直接立案查处、挂牌督办、公开通报,以案示警,坚决做到零容忍。对2017年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以前发生的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问题,要坚持依法依规,突出生态保护,结合实际、分类处置。
方案明确,破坏森林资源问题依法依规查处后,被非法侵占的国有林地,由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或国有林管理机构收回,严格依法规范管理;被非法侵占的集体统一管理林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管理;被非法侵占的承包到户集体林地,由承包户继续按照林地用途进行承包经营管理。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