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律师网—北京土地律师—北京凯诺律师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法律热线:010-53359288 / 18601155977

标签:土地律师  北京土地律师
四川强调压实耕保主体责任 加强乡村规划编制
发布日期:2021-04-09点击率:623

  (首席记者 赵蕾)近日,四川省委、省政府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启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压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乡村规划编制工作,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意见》明确,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和违背自然规律绿化造林、挖湖造景、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区,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要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其损毁、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

  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推广保护性耕作模式。规范耕地占补平衡,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和监管,占优必须补优。健全耕地数量和质量监测监管机制,加强耕地保护督察和执法监督,开展“十三五”时期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开展农村撂荒地专项整治,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对耕地“非粮化”和撂荒趋势明显的市县进行通报约谈。

  《意见》提出,加强乡村规划编制工作。2021年基本完成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全面加快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积极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规划编制。暂时没有编制规划的村,要严格按照县乡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用途管制和建设管理要求进行建设。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完善审批和管理制度,依法严查违规乱建行为。加强乡村风貌的管控和引导,系统保护自然风光、田园景观和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及历史文化资源。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做好房地一体的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各地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应安排至少10%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产业发展和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存量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机制。

来源:i自然全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