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协调联络领导小组整改督办组:
一、反映内容及调查情况
(一)反映内容
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奇村镇石家庄村砂场私挖周边土地,造成4.5亩耕地塌陷,破坏农田。
(二)调查情况
反映人段元明,男,64岁,忻府区奇村镇石家庄村人,所反映的4.5亩耕地位于石家庄村西。其妻侯壮英,女,60岁,忻府区奇村镇石家庄村人。经调查,段元明的4.5亩耕地处于2014年云中河中低产田改造项目范围内,因段元明一方向项目实施方索要补偿,双方未达成协议,导致该地块未实施改造。2017年,项目取砂至该地块附近后再未实施,采砂形成边坡落差,但未涉及到段元明的耕地,地边与段元明地块还有五米左右距离。
(三)调查结果
1.该反映内容不属实;
2.段元明耕地未塌陷,实有面积4.5亩;
3.段元明周边地块取砂属中低产田改造项目,不存在私挖滥采行为;
4.经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该地块及相邻地块进行取土检测(检测项目为土壤养分、土壤含水量、土壤容重)、分析比对,认为该块耕地及周边耕地均未受到影响。
5.2018年协调解决结果属村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助长村民段元明要挟中低产田改造项目方予以补偿,并反复反映满足其个人无理要求。
二、处理情况
1.经教育引导,反映人段元明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保证不再反映,并退回曾索要的900元影响耕地种植补偿款;
2.镇、村干部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经区纪委调查后,给予镇分管领导赵旭和、包村干部栗福生和村党支部书记段俊杰、村委主任赵贵明提醒谈话,同时责令村党支部书记段俊杰在镇干部大会上作深刻检查。
三、下一步措施
1.对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加强监督,确保按要求实施;
2.优化营商环境,坚决打击影响企业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
忻府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12日
忻府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上报群众反映三交镇官庄村有个人在河道两侧挖沙、破坏耕地,乱砍树木,多次反映一直未处理问题 (D2SX202104080071) 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忻州市协调联络领导小组整改督办组:
2021年4月8日,接到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组转办通知后,我区高度重视,当日即由忻府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就“三交镇官庄村有个人在河道两侧挖沙、破坏耕地,乱砍树木,多次反映一直未处理”问题(D2SX202104080071),组织忻府区三交镇、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区水利局展开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映内容及调查情况
(一)反映内容
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三交镇官庄村有个人在河道两侧挖沙、破坏耕地,乱砍树木,多次反映一直未处理。
(二)调查情况
三交镇官庄村位于我区三交镇东北,全村256户、653人,耕地1674亩,林地2450亩。距离三交镇人民政府6公里,距离忻府区政府30公里,牧马河支流三交河穿村而过,三交河官庄段总计长度2.5公里,河道两侧有林地120亩,耕地370亩。
2021年4月10日上午,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区水利局、三交镇组成联合调查组到三交河官庄段河道两侧实地勘察。经实地查看,调查结果如下:
1.经区自然资源局现场查看,对照二调图核实,官庄村不存在在耕地范围内挖沙和在河道两侧挖沙的情况。
2、经区水利局现场调查发现,忻州市忻府区正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原忻州市忻府区锦威砂石加工厂)在2019年6月28日忻府区政务大厅举行的河道采砂权拍卖会上,拍得三交河上寺至官庄段长度5.4公里的河道采砂权(可采量21.72万方),并于2019年10月28日与忻州市忻府区水利局签订了《忻府区河道采砂协议书》(编号:XFQHDCS-2019-02)。该公司自2020年4月开始在三交河官庄村段河道开始采砂试生产。
三交河上寺村至官庄村段河道采砂规划划定的采砂范围符合《三交河治导线规划》,经现场查验,忻州市忻府区正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从2020年4月至2021年4月5日,开采长度约为350米(桩号6+050-5+700),采砂作业均在规划的采砂区域内进行,未在河道两侧采砂,不存在破坏耕地、乱砍树木的情况。
3、经区林业局现场查看,对照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核实,官庄村不存在占用林地采砂、砍伐林地内树木的情况。
4、经三交镇党委、政府查阅巡查记录、接访记录,未发现和接到过举报中所反映的问题;走访询问官庄村干部、党员群众,均认为不存在上述情况。
综合各部门调查意见,举报中所反映情况不属实,官庄村不存在河道两侧挖沙,破坏耕地,乱砍树木的问题。
二、处理及信息公开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区将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林业、水利、生态等部门联合巡查,严厉打击私挖滥采、破坏林地、乱占耕地的行为;进一步加大普法教育和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意识,防微杜渐,保护我区良好的生态环境。
忻府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12日
来源: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忻府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