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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业局秉持“三服务”理念 统筹做好全省林地保护和利用工作
发布日期:2022-05-27点击率:271

  针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与林地供给不平衡的现实矛盾,省林业局深入贯彻落实“能力作风建设年”要求,树立“三服务”理念,创新林地管理方式方法,统筹兼顾林地保护与综合利用关系,全面提升林地管理水平和服务实效。

  一、坚持服务重点项目建设,提升统筹保障能力。一是积极争取使用林地定额。为服务全省“项目为王”和“三个一批”,省领导带队到国家林草局沟通对接,局主要领导多次进行专题汇报,共争取使用林地定额6570公顷,比“十三五”期间年均使用林地定额增加47.79%,为全省高速公路、重大水利工程、灾后恢复重建等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开通审批“绿色通道”。对涉及国计民生和地区发展的大事、急事、要事,对重大自然灾害、抢险救灾等紧急情况,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容缺办理。尤其是针对郑州市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急需占用林地1182公顷情况,采取先行使用林地,保障项目如期开工。相继完成20个高速公路项目使用林地手续批复,保障高速公路建设使用林地3547公顷,保障水利建设使用林地547公顷,有力保障全省“13445”工程和水利建设项目顺利开工建设。三是做好项目前期服务。主动与省重点项目办、自然资源、交通、水利等部门对接,及早掌握重点项目使用林地需求及涉林难点问题,紧盯关键环节,实行重大项目使用林地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尤其是针对涉及各类自然保护地等重要生态区域、生态脆弱地区的重点项目,如南水北调中线观音寺调蓄工程、鲁山抽水蓄能电站和沿太行山、大别山高速公路项目等,及早参与项目使用林地论证,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效推动了项目尽早落地实施。

  二、坚持服务地方发展,推进林业放权赋能。一是依法下放林地审批权限。依法将省级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权限委托郑州市、洛阳市、郑州航空港区实施,将省辖市实施的国有林木采伐和部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等5项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到县(市),并组织开展专项培训2次,确保林地审核审批权“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今年又将临时使用林地省级审批权限下放到省辖市实施,为支持灾后恢复重建提供有力支持。二是创新使用林地指标管理。改革林地使用办法,将林地定额分配到省辖市,优先保障省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有效提高了使用林地指标的质量和效益。在全国率先实行经营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占补平衡机制,采矿项目使用完毕后恢复为林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保证林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三、坚持服务基层群众,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全省使用林地审批统一实行网上审批、材料邮寄,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由林业部门和银行工作人员负责对账,争取使基层群众“不跑一趟”。在全省推行林木采伐手机APP,实行网上办理、不见面审批,委托乡镇办理林木采伐证,在村(组)设立受理点,小额采伐实行告知承诺制。指导济源示范区林业局开展线上审批,通过政务服务自助终端一体机上传申请材料,直接打印林木采伐证,实现“就近办”“零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