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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农户有序流转林地经营权 安徽深化集体林权改革征求意见
发布日期:2024-03-13点击率:26

  拓展生态“高颜值”到经济“高价值”的转化路径,依法保护农民和林业经营者的集体林权益,省林业局近日公布《安徽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方案》提出,加快推进“三权分置”改革,稳定集体林地承包关系,放活集体林地经营权,探索自留山使用制度改革。到2025年,全省基本形成集体权属清晰、责权利统一、保护严格、流转有序、监管有效的集体林权制度。

  破解林权碎片化问题,方案明确提出加快推进“三权分置”改革,稳定集体林地承包关系,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保持集体林地承包关系稳定和长久不变。我省或将支持林业大县开展集体林地延包试点,承包期届满再延包30至70年,家庭承包林地剩余期限30年以内的,发包方依法提前确认延包合同,以林地承包到期为起点起算并合理确定延包期限。支持进城落户农民依法合规自愿有偿转让合法林地权益。

  探索自留山使用制度改革,方案提出,将自留山林地长期使用权分为使用权和经营权,赋予自留山经营权流转和融资担保权能,完善自留山继承和自愿有偿退出政策,妥善解决自留山确权登记问题。

  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方案提出,推动集体林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引导农户通过出租、入股、合作、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积极支持参与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同时,积极拓展林权交易渠道。支持林业大县积极探索林权资产折资量化的林票运行机制,依托省生态产品交易所、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等,拓展社会资本投资林权的渠道。

  在林木采伐管理方面,我省将优化林木采伐审批管理,或取消人工商品林采伐年龄、采伐方式限制,允许各地根据森林经营培育的目标,确定人工商品林采伐年龄的参考范围,由林业经营者自主确定采伐年龄。来源:安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