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通报3起土地违法典型案例,旨在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近年来,毕节市持续推进自然资源督察执法监督工作常态化、立体化、制度化,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自然资源,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
一、毕节市金沙县某煤业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占地案
2015年至2022年期间,毕节市金沙县某煤业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占用金沙县高坪镇金林村土地36.39亩(耕地14.26亩、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18.61亩)建设矿山附属设施。2023年5月23日,金沙县自然资源局对该项目行为立案查处。2023年7月4日,金沙县自然资源局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该案件公安机关正在侦办中。
二、毕节市织金县某新能源公司非法占地案
2020年9月,毕节市织金县某新能源公司未经有权机关批准擅自占用织金县茶店乡先锋村土地18.83亩(耕地18.83亩)建设洪家渡水光互补300MW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2021年4月8日,织金县自然资源局对该项目立案查处。织金县自然资源局分别于2022年1月、2022年6月、2023年6月、2024年5月、2024年7月先后5次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于2024年7月22日予以受理。目前,该案件公安机关正在侦办中。
三、毕节市赫章县古基镇万某某违法占地建养殖圈舍案
2022年12月,毕节市赫章县古基镇发倮村万某某未经批准占用古基镇发倮村0.38亩土地(永久基本农田0.33亩)建养殖圈舍。2023年9月,赫章县古基镇人民政府督促万某某进行了整改,并将负有网格化监管责任的村干部杨某某交古基镇纪委追责问责。目前,违法占地修建的养殖圈舍已整改验收,负有网格化监管责任的村干部杨某某已受到处分。来源:天眼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