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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好这份耕地保护知识科普,千万别踩红线!
发布日期:2026-05-14点击率:8

  “仓廪实,天下安”,耕地保护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关乎国计民生,保护耕地就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就是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地端在自己手中。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为落实藏粮于地,我国严格划定18亿亩耕地红线,保持我国粮食安全稳定的耕地底线。为严格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近年来国家多次出台文件,对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提出了系列严格要求。?

  一、定义与性质

  耕地:是指用来耕作农作物(包括水稻、玉米、小麦等农作物)的土地,是农业生产的基础资源。

  永久基本农田:是在基本农田基础上提出的更高层次的保护概念,指的是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不得占用的耕地,实行永久性保护,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不能改变其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挪他用。

  二、划定与保护

  耕地: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永久基本农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明确规定了应当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类型,如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内的耕地、有良好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等。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在规划期内必须得到严格保护,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

  三、占用与审批

  耕地: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需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进行补偿。若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则需缴纳耕地开垦费。

  永久基本农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若因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必须经国务院批准。同时,征收永久基本农田也需由国务院批准。

  综上所述,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在定义与性质、划定与保护以及占用与审批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永久基本农田作为耕地中的精华部分,受到了更为严格的保护和管理。来源:南昌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