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发展和区域功能定位转变,徐州市泉山区老旧小区面临拆迁,这也让部分被执行人拆迁所得收入成为执行案件的可供执行财产。部分因无可供执行财产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随着被执行人所在地区的拆迁出现了转机。
7月9日上午,申请执行人邢女士冒雨给泉山法院执行局送来锦旗。“公平公正 救人危难”,锦旗上这八个字赞誉法院执行工作,邢女士表示这起老案能够再次恢复执行并最终执行到位,与执行局副局长沈志刚的细心和坚持密不可分。
邢女士和董某是朋友关系。2012年至2013年间,她先后多次借款给董某,董某仅偿还部分借款,大部分借款均找借口拒绝偿还。2015年,邢女士将董某诉至法院,要求董某偿还其借款12万余元及利息。该案经泉山法院判决,支持了邢女士诉讼请求。但判决生效后,董某未履行判决,邢女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局通过对董某财产进行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董某无可供执行财产。2016年7月,该案被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18年4月,当得知董某母亲名下有套房产面临拆迁,且董某母亲已经去世,执行局根据申请执行人邢女士申请,对该案恢复执行程序。执行局副局长沈志刚与执行人员一起与小区拆迁部门联系,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对该房产的拆迁款项予以冻结。
随后,沈志刚多次做董某思想工作,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近日,该笔执行款项已经下发,执行人员对款项予以划扣并及时通知邢女士领取。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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