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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棚改名义强征千亩耕地?!相关负责人却有一套说辞!
发布日期:2018-10-18点击率:1027

  随着棚改范围越来越大的趋势,实际征迁活动中的纠纷也随之而多。棚改区改造实施贯彻“政府主导及市场运作”的原则对危房旧房经过改造来改善贫困家庭居住条件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

  一般来说,棚户区改造是具有公益性质的。且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的解读,棚户区是指建筑密度大、结构简陋、安全隐患多、使用功能不完善、基础设施不配套、使用年限久、交通不便利、环境卫生差等的住房较为集中的区域。

  河南夏邑借棚改强征千亩耕地 负责人:土地权证发错了

  但近日,据相关媒体报道,多位河南商丘市夏邑县的村民反映说,在部分村民不同意不知情的情况下,当地政府正在以棚户区改造的名议强行征收曹集乡王楼村的近千亩耕地。

  但村民们去年年底才领到新印制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土地承包证上也显示这些地均为基本农田,并盖有县政府公章,印发日期为2017年4月25日,承包日期为1998年8月31日至2028年8月30日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征用基本农田,由国务院批准,按规定本不能被随意征收。

  可相关负责人则表示,这些地是一般农田,是他们的工作失误,把一般农田确权为了基本农田,同时还表示说凡是这样的土地权证,全部作废完,重新发证。

  且当地政府宣称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甚至不存在,土地征收的补偿费用是否合理也有待商榷。

  有村民反应说:乡党委书记在铲车上亲自坐镇,仅三队四队就被推掉了四五百亩的耕地,当时问征地有啥用?他们说不需要跟你说;有没有征地批文,他们又说你管不着。

  而且正式的征地公告和补偿方案,当地政府没有在村里公示过,而且对征地的用途等问题,多数村民也是毫不知情。因此可以看出,此次的征收背后有着诸多疑点。

  中央有关部门多次发文强调,棚户区改造过程中,涉及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征收征用的,一定要充分尊重居民群众的意愿,扩大群众参与知情权,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严禁违法违规征地。

  对于此次征收土地,目前已经成立县纪监委、规划、国土、农业等部门组成的调查组,针对报道提出问题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对错发的378户农村土地确权证,依法按程序处理。

  棚户区改造,究竟谁是最大的利益归属?

  “为人民谋福祉”是长期以来党和政府执政、执法坚持的一项基本原则,根据《国务院加快棚户区改造的意见》等相关规范我们可以看出,棚户区改造是一项牵涉到众多利益主体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

  根据中央下达的关于各地区棚户区改造的相关指导意见,各地方政府执法机关必须依法推进相关工作。棚改区的认定应当切实中肯,从实际出发,主要是各地的“城中村”、城镇危旧房等。其次,棚改区项目从确定到实施要坚持程序合法,申请审批、信息公开、专家听证、征求群众意见等环节都是不可或缺的。并且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的给予利益相关的群众以公平合理的补偿。

  然而,在实践中很多棚改项目并没有在阳光下进行,相关部门负责人直接略去了征收前置审批、调研、听证等环节,随意划定棚改区域,有的甚至是伪造群众同意拆迁的意见表,剥夺被征收人选择补偿的权力,这严重损害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可以说,相关公权力机关的如此行径已经严重脱离了人民群众,公益性质的棚户区改造,已经演变成一项有利可图的生意。

  对此,凯诺拆迁律师提醒大家如果在征地拆迁中遇到违法征迁的,发现征迁活动有疑问的要及时的指出,以免后患无穷,同时也要积极的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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