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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再提推进棚户区改造 专家:打消棚改“一刀切”顾虑
发布日期:2019-03-07点击率:922

  李克强总理代表国务院在开幕会上作政府工作报告,继续推进保障性发住房建设和城镇棚户区改造,保证困难群众基本居住需求。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刘诗萌 两会报道

  3月5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举行。李克强总理代表国务院在开幕会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坚持以中心城市引领城市群发展。抓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更好解决群众住房问题,落实城市主体责任,改革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继续推进保障性发住房建设和城镇棚户区改造,保证困难群众基本居住需求。

  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总监严跃进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政策体现了当前城镇化的发展导向,对这一导向有积极意义。里面继续提到住房保障体系的改革和棚户区改造,跟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思路基本是一致的。首先,当前住房体系的改革肯定会推进,和保障体系在一起,形成商品化市场、租赁市场和保障房市场“三位一体”的模式;另一个重要的内容则是,公众对棚户区改造的顾虑也得以打消,就是说棚户区改造肯定会进行,不会暂停。

  记者注意到,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启动新的三年棚改攻坚计划,今年开工580万套。根据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发布的数据,2018年实际完成棚户区住房改造620多万套。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必须明确的是,棚改的数量将减少,这已经是2018年的政策要求,另外货币化安置的逐渐收紧也已经是趋势。但一刀切的可能性不存在。

  他认为,从房地产发展看,主体责任内容核心是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从2018年年中明确的“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全面调控要求,对调控不利的城市继续问责。“稳定”其实是双向调节,大涨肯定不是稳定,但暴跌也同样不是稳定。未来房地产调控将以地方主导,住建部与中央指导的为主。未来不排除有部分城市政策调整,但地方主体责任要求房地产市场平稳的大原则不变。来源: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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