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庆祝北京凯诺律所建所九周年...
佳木斯同江市当事人,你的土地转...
北京丰台区蒲黄榆当事人,你公司...
呼和浩特土默特左旗当事人,你的...
保定满城区当事人,你的商业用房...
海南乐东县九所镇当事人,你的拆...
石家庄辛集市当事人,你的征地补...
内蒙古扎赉特旗新林镇当事人,你...
山西阳泉市当事人,你的经营用不...
温州苍南灵溪镇当事人,你的房屋...昨日从西安市住建局获悉,在西安市住房限购区域范围内,选择货币补偿的房屋被征收人可在二年内以居民家庭(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自12月1日起按照“征收一套购买一套”的原则,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西安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推进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相关规定,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西安市住房限购区域范围内,选择货币补偿的房屋被征收人可在二年内以居民家庭(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为单位,按照“征收一套购买一套”的原则,持已网签备案的《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货币补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房屋被征收人在商品住房意向登记平台按刚需家庭类别进行实名意向登记。
房屋被征收人在意向登记信息核验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房屋被征收人的婚姻状况及其购房意向登记时的家庭成员的身份、户籍、婚姻状况等证明材料;房屋被征收人本人满足首付款条件的存款证明(因个人征信问题不能获得贷款的,房屋被征收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不能贷款购房后果);存款证明不高于意向房源购房款的30%;已网签备案的《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货币补偿)》;房屋被征收人委托他人提交相关核验资料的,应核验委托书、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来源:华商网-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