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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如下:
濮阳市人民政策
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2020]10号
二0二0年十月七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以豫政土[2020]617号文批准征收土地17.3552公顷。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件》第25条规定,现将《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濮阳市2020年度第三批乡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及规划用途:
开州路西、马王路南、纬一路北(医疗卫生用地)
三、被征地单位、面积及地类:
征收胡村乡北豆固村村民委员会集体耕地10.6886公顷、其他农用地0.1226公顷、小计10.8112公顷;贾田楼村村民委员会集体耕地3.4163公顷、其他农用地0.0502公顷、小计3.4665公顷;石家村村民委员会集体耕地3.0775公顷。
共计17.3552公顷(其中耕地17.1824公顷)。
四、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要及时批准原拟定的《安置补偿方案》,落实《安置补偿协议》。
特此公告
2020年10月22日

来源:濮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