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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宅基地纠纷 成都两老汉以“砍树”来发气
发布日期:2021-05-17点击率:553

  “法官,昨天才开了庭,今天老侯又来砍我的树子咯。你们快来看看嘛。”老宋和老侯是崇州市三郎镇天国村村民,也是一起相邻土地、建筑物利用关系纠纷的当事人,均年近八旬。谈及自留地与宅基地之间界址争议,双方的火气均不亚于血气方刚的小伙子。

  5月15日,记者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在一起宅基地纠纷背后,成都中院承办法官通过实地调查走访,以划地界、挖界沟的方式,顺利化解了这起纠纷。

  2020年,老侯认为,房屋旁边的树木在其宅基地范围内,将其砍伐,老宋却认为该树木在其自留地内,应归其所有。

  因此,双方数次发生栽树、拔树、砍树纠纷,并且两家子女也加入其中。经当地村委会、司法所、建管所、镇政府、一审法院无数次调解,均因年代久远界址不清未能达成一致。在一审法院酌定老侯赔偿老宋苗木损失2000元后,老侯不服提起上诉。

  成都中院承办法官初步了解到,老宋家1966年分得的自留地没有界址和证书,具体面积因地貌改变已无从考证;老侯家1953年取得宅基地后多次翻建房屋,部分位置已发生变化,以房定地和以地定房均难以实现。

  为查清老宋自留地与老侯宅基地之间界址,确定被砍伐树木及拔除树苗的数量和价值,法官冒雨在乡间小道走访知情群众,在村委会、国土所、建管所、司法所、镇政府等职能部门来回穿梭,核查相关事实。

  经过长达5小时调查核实,承办法官决定邀请建管所、村委会、村民小组共同参与,实地对老侯家房屋及宅基地长度、宽度、面积进行全面测量。经反复丈量核查,再结合老侯家1953年的土地权属证明及2009年留存的部分档案资料,双方界址位置逐渐清晰起来,从寸土不让,到2.4米,再到1.5米,最终双方对界址位置达成了一致。

  为了让双方不再发生纠纷,在各方见证下,承办法官扛起锄头在土地上为他们挖出界沟、埋下界桩,同时,根据确定的界址,固定砍伐和拔除苗木的数量、种类及规格,通过询价酌定损失为1000元,双方对酌定表示接受并当场履行,老宋同时也撤回了起诉,双方终于冰释前嫌,重归于好。

来源:封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