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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观溪新区约83.45亩地块将被征收!
发布日期:2023-07-13点击率:296

  福清观溪新区约83.45亩地块将被征收!

  日前,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福清市2023年度第二十三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内容显示,同意将农用地3.0852公顷(其中耕地1.992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福清市宏路街道溪下村水田1.1302公顷、旱地0.8627公顷、园地0.1578公顷、草地0.4097公顷、其他农用地0.5248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404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738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5.5630公顷,按规划用途使用。

  根据位置示意图,本次拟征收土地面积为5.5630公顷(约83.445亩),呈环带状分布于大东海·悦江新苑与外滩壹号·观邸(备案名)四周。土地用途为公园与绿地,这意味着,未来观溪新区将再添一座公园,两个楼盘周边也将再添一抹新绿,市民休闲又多了一个新去处。

  同日发布的还有“关于福清市2023年度第五批次土地征收(跨省域增减挂钩)的批复”。征地位置涉及龙山街道北店村、塘头村、祥丰村等。具体如下:

  同意征收福清市龙山街道北店村水田0.4918公顷、园地0.2611公顷、其他农用地0.126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002公顷、水域0.0111公顷,龙山街道塘头村水田0.1810公顷、园地0.0770公顷、其他农用地0.0127公顷、水域0.0100公顷,龙山街道祥丰村水田5.6224公顷、旱地0.2297公顷、园地0.4803公顷、草地0.0742公顷、其他农用地1.5987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186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281公顷、水域0.3123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11.7035公顷;使用国有水田0.1589公顷、园地0.1218公顷、其他农用地0.0222公顷、水域0.0852公顷,合计使用国有土地0.3881公顷。合计征收(使用)土地12.0916公顷,按规划用途使用。来源:福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