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涉及茸卫公路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沪(金)征地补告〔2023〕第5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金预征地告〔2023〕第54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金山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金山区金山卫镇八一村第七村民小组,金山区金山卫镇八一村第三村民小组,金山区金山卫镇横浦村第八村民小组,金山区金山卫镇横浦村第六村民小组,金山区金山卫镇横浦村第七村民小组,金山区金山卫镇横浦村第五村民小组;拟征收农用地22838.2平方米、建设用地21818平方米、未利用地1235.4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 45891.6平方米。
二、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88.8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转账。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5元/平方米,蔬菜地7.8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四、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序号
拟征地村组
拟征地面积
土地补偿费
青苗补偿
地上附着物补偿
非居住房屋(非共同举办企业)
其他
小计
1
金山区金山卫镇八一村第七村民小组
7903.40
701821.92
0.0
0
0
0
701821.92
2
金山区金山卫镇八一村第三村民小组
4057.60
360314.88
0.0
0
0
0
360314.88
3
金山区金山卫镇横浦村第八村民小组
3909.80
347190.24
4299.3
0
0
0
351489.54
4
金山区金山卫镇横浦村第六村民小组
25725.70
2284442.16
39092.67
0
0
0
2323534.83
5
金山区金山卫镇横浦村第七村民小组
711.80
63207.84
0.0
0
0
0
63207.84
6
金山区金山卫镇横浦村第五村民小组
3583.30
318197.04
2206.35
0
0
0
320403.39
7
金山卫镇八一村
0
0
0
204976
0
0
204976
8
金山卫镇横浦村
0
0
0
589200.01
0
0
589200.01
合计
45891.60
4075174.08
45598.32
794176.01
0
0
4914948.41
五、拟征地范围内涉及居住房屋和非居住房屋(共同举办企业)补偿的,详见《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公告》。
六、《征收土地预公告》公布后,财物状况无合法理由发生变化的,不予对变化后的财物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七、拟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的,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2024年1月13日前提出书面意见,送达金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无意见。
多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在书面意见中明确指出的,金山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
八、《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征求意见后,经金山区人民政府确认后,由金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