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定征补公告〔2024〕27号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征收盛庄村集体土地。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及杜堂镇人民政府依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盛庄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
地块1拟用于年产100万顶安全防护头盔项目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上述地块均位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菏泽市定陶区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2〕434号)批准的成片开发范围内。
以上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地块1东临建设用地、盛庄村建设用地,南临盛庄村建设用地,西临建设用地,北临盛庄村建设用地;面积:0.0875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全部为耕地。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3〕144号)批复的菏泽市定陶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Ⅰ级区片,补偿标准为108万元/公顷;其中:农用地补偿标准为108万元/公顷。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菏泽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194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四、安置意见
经与盛庄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货币安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拨付至盛庄村委会后,其具体分配方案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讨论决定。
五、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费用按照22.5万元/公顷的标准由菏泽市定陶区财政部门拨付至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共计1.9688万元。由杜堂镇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指导盛庄村委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研究拟定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养老保险方案并报菏泽市定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由菏泽市定陶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养老保险方案,办理参保事宜。
六、办理补偿登记及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应自本公告公示期满之日起5日内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到盛庄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并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的,以《土地所有权调查确认表》和《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确认表》作为补偿安置的依据。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镇(街道)、村(居)和村(居)民小组及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公示时间为30日,公示期自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7月13日。
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对本方案不服或者有修改建议的,应在公示结束前向菏泽市定陶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书面反馈;如认为本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公示结束前向菏泽市定陶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来源:全国征地信息共享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