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庆祝北京凯诺律所建所九周年...
广西百色平果市当事人,凯诺律师...
廊坊霸州胜芳当事人,凯诺律师已...
淄博博山区白塔镇当事人,凯诺行...
山东济宁市微山县当事人,凯诺土...
儋州峨蔓镇当事人,凯诺土地律师...
河南开封金茂广场当事人,凯诺行...
中山市三乡镇当事人,凯诺土地律...
沈阳于洪区当事人,你们的土地承...
舟山岱山县当事人,你的与国资公...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要求,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切实做到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各地区、各部门要对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证明事项进行梳理,逐项提出取消或保留的建议。各地区、各部门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最迟要于2018年年底前取消。
《通知》提出,司法部要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对国务院各部门清理工作的跟踪、督促和指导,确保于2018年年底前完成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清理工作完成后向国务院报告情况。根据各地区、各部门的建议,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组织公布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开具单位等。清单之外,政府部门、公用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不得索要证明。对取消证明事项涉及修改法律、行政法规的,及时启动法律、行政法规修订程序。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以本次清理工作为契机,通过公布新的办事指南、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制等方式,进一步转变行政管理方式,规范行政行为,切实改进服务作风,提升监管效能。要加强督促检查,对下级机关违法增加证明事项和证明材料、提高证明要求、随意将行政机关的核查义务转嫁给群众和企业的,及时纠正查处;对未及时纠正查处、引发不良社会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来源:人民网
想了解更多征地拆迁资讯,快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平台吧!当您遇到拆迁问题时求助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我们会用我们的专业技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凯诺拆迁律师维权热线:010-533592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