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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法院:土地承包引纠纷“全流程调解”化矛盾
发布日期:2024-08-14点击率:44

  近日,鲁山县法院张良法庭依托“全流程”解纷机制,将调解工作贯穿诉讼全过程,实质化解了一起土地承包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

  李某曾欲承包村组土地使用,并缴纳了15万元承包款,张某作为群众代表持有上述承包款中的1万元。该承包合同后因各种原因无法履行,李某与村组协商后解除了合同,张某也向李某退还了5000元承包款,下余5000元则向其出具了欠条,并确定了具体退还时间。在约定的时间到期后,张某仍没有退还下余承包款,李某经多次催要无果,遂将其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闫刚刚受理案件后,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引导双方进行诉前调解,但经过多番调解,两人的意见未能达成一致,到了开庭当天,法官再次向两人做起了调解工作,但两人仍争执不下,坚持要法官判决,法官根据案件事实,依法作出了判决。

  为彻底化解两人之间的矛盾,推动案结事了,法官在做出判决后,及时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判后析理,并和调解员一起积极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希望二人可以基于几十年的同村村民关系,各自都能做出退让。经过多次的沟通和调解,两人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在法官和调解员的见证下,张某当场将下余承包款交付给李某,双方纠纷至此成功化解。

  下一步,鲁山县法院张良法庭将继续围绕“诉前、诉中、判后”,开展全流程、全方位调解工作,形成调解合力,并积极引导当事人自觉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从源头上减少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触可感。来源:法制热点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