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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埔府征预告〔2025〕95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需征收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永岗社区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征收目的:拟作为云埔街火村社区莲潭经济合作社城中村改造项目(永岗田心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详见公告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1.9344公顷(合29.0160亩,以2000国家大地坐标计算)。
四、公告期限: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10日。
五、工作安排: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17日,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相关部门可根据调查工作实际需要延长工作安排时间。
六、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附件:征收土地预公告附图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4日
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