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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川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22点击率:157

  金川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独松乡正里塘村范围内,拟征收面积0.3151公顷(4.73亩)范围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附后),拟征收土地的权属、面积等以土地现状调查面积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金川县独松沟一级电站项目建设用地,主要用途为水工设施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由独松乡人民政府于2026年4月17日开始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开展现状调查。请涉及的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积极配合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由金川县人民政府作为评估主体,组织实施相关工作,请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积极参与。

  (二)本公告于2026年6月11日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公示栏张贴发布,并同步在金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要闻专栏发布(网址:http://www.abjinchuan.gov.cn/),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24日止。公告时间结束后,本公告将在四川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mh.icdnrsc.net/zd/zdplatform/)主动公开。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依法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图

  金川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2日

  来源:金川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