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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苍南灵溪镇当事人,你的房屋...征收土地预公告沙征预公告〔2026〕2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拟征收沙市区岑河镇白渎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对启动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沙市区岑河镇白渎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6.6635公顷,拟征收土地地块东至白渎村,西至白渎路,南至白渎村,北至景航路,四至清楚(详见附件)。
二、征收土地理由
拟征收集体土地用于荆州市沙市区2026年度第9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的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情形,因工业项目建设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根据沙市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工作安排,2026年7月22日起,由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沙市区分局和沙市区岑河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承包经营与具体使用情况,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安排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号)和《湖北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鄂人社〔2015〕2号)等有关规定,2026年7月22日起,沙市区岑河镇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沙市区岑河镇白渎村。公告方式为现场公告、网上公告,并已在沙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公布网址为http://zwgk.shashi.gov.cn/list.shtml?column_id=29452。
特此公告。
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2日
来源:沙市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