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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进入尾声阶段:农村每家每户都须进行土地确权
发布日期:2018-08-29点击率:1108

  201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国在5年内完成农村土地确权。

  现如今,农村土地确权已进入了最后冲刺阶段。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11月底,山东、陕西、宁夏、四川等7个地区已基本完成土地确权,天津、河北、山西等9个地区进入收尾阶段。

  许多农民手中已拿到了确权证书,但也有部分农民还没有取得确权证书,那么关于农村土地确权,我们需要知道哪些知识呢?下面北京拆迁维权律师为大家来介绍一下

  什么是土地确权

  土地确权是指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以现有承包合同、权属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查清承包地块的面积和空间位置,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依法赋予农民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其他权利的内容。

  根据国家规定,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并且每家每户都要进行土地确权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因为外出务工等因素,国定要求确权完成率可有5%的偏差。

  土地确权包括哪些证书

  一、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是集体土地所有人依法对集体土地享有占有、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合法凭证。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农村土地确权的基础,必须先于其他确权工作完成。这个工作,目前全国已经完成。

  二、宅基地使用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是农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

  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主要是指利用集体土地进行的非农建设,包括村办企业、乡镇办企业、联合办企业等,乡镇和村的公益用地,包括医院、学校、活动中心和图书馆等。

  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这也是农村土地确权中最为重要的一项证件。

  五、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是依法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证件。宅基地使用权证代表的是房屋下面的土地,房屋所有权证则是代表土地上面的房屋,两者共同构成房屋产权。

  六、林权证:林权证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森林法》或《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有关程序,对国家所有的或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并登记造册,发放的证书。

  七、草原权证:依照《草原法》规定,集体或者个人可以承包使用国家和集体所有的草原。草原使用权由县级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草原使用证。

   错过农村土地确权的补救措施

  1、错过确权时间较长

  农村土地确权是全国统一的,各地都在按照进度进行,如果这次错过了土地确权并且时间又比较久了,可以再单独去县国土部门申请补登。因为本次确权为统一登记,统一登记完了,可以进行零星登记。

  2、错过确权并距离统一登记时间不长

  如果刚刚错过时间不久,可以找村委会协调补登。

  3、登记时填错信息怎么办

  如果是登记错了,土地权利人、利害关系人也可以申请更正登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报经人民政府批准后办理更正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认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有权申请更正。

  具体流程如下:

  (1)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对土地登记簿记载的事项的确有误,将会对涉及的相关土地进行补充地籍调查;

  (2)重新填写土地变更登记审批表,报到相关单位审批;

  (3)更改或更换土地登记卡,并且通知原持有证书的土地权利人到相关部门注销原土地证书手续。当事人逾期不办理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经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告后,原土地权利证书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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