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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确权新政,有这八条新规,你家的房子符合新规定吗?
发布日期:2018-09-12点击率:1042

  今年是农村土地确权的最后一年,农村宅基地确权急将开始,在2018年国家对农村宅基地出台了八条确权规定。

  一,荒弃的的宅基地。

  随着城乡一体化,及城里就业机会的增多,不少农村人纷纷进入城市,由于孩子上学读书,全家搬迁到城市,造成农村宅基地荒弃和浪费,对于荒弃宅基地集体有权收回,并给一定的补偿。

  二,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的宅基地。

  国家政策不允许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村宅基地只能在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买卖。凡1999年后使用的宅基地不应给以确权登记。

  三,一户多宅的宅基地。

  对于一户多宅的宅基地,村集体应收回,给以一定补偿。

  四,面积超标的宅基地。

  国家对于宅基地根据申请户的大小,人口多少确定适当的面积,对于超标时仅能合理施用面积进行确权,对于多出的面积在重新建筑时由村集体收回。

  五,非法占据士地的宅基地。

  不是新划分宅基地或原有合法宅基地,均属于非法占居土地的宅基地,此类宅基地不能确权只能收回。

  六,城市户口通过继承的宅基地。

  城市户口对于宅基地并无继承权,不过宅基地上面的房屋可以继承,但是房子不能重新建筑,当房子自然消失后,村集体可以收回宅基地。

  七,五保户遗留宅基地。

  对村中五保户遗留的宅基地,村集体可以收回。

  八,政府征用的宅基地。

  国家或政府征用农村土地或宅基地进行修路,建筑或其它用途时,通过和农民进行协商赔偿后可对宅基地进行收回。来源:百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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