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证户主已死,但子女没有农村户口,那么能否转给子女呢?
这种情况是不能将父母的承包地过户到子女的名下的。
这主要受两方面原因的限制:
1.承包地的特殊性
我国农村的承包地最大的特殊性在于持地农民只能在承包期内按户为单位使用该土地,但实质上是归村集体所有。而且现在政策上是“维稳”,因此增人减人都很难影响土地的增减。
如果户主过世,承包地是可以进行过户,但是对于过户对象是有要求的,即:必须和原户主是同一户人家,也就是户口得在一起才行。
因此假如你们父母的户口本上如果除了他们外没有其他家庭成员了,过户、继承你们都不符合条件,发包方就可以收回这块土地。
所以如果你们想继续拥有该土地的话,最好是要有人在此之前将户口迁回来,通常村里会同意的,这样“户”就没有消亡,今后的土地增值收益也可以继续享受到。来源:古今趣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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