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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确权,测量面积与原登记面积不一致,按哪个面积登记?
发布日期:2020-08-31点击率:1018

  在宅基地确权时,宅基地和房屋面积的测量是很重要的一项工作,但有部分家庭出现了宅基地测量面积与原登记面积不一致的情况,也有部分家庭出现了房屋测量面积与原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不一致的情况,这两种情况要怎么处理呢?

  一、宅基地测量面积与原登记面积不一致,怎么办?

  造成宅基地测量面积与原登记面积不一致的情况分析:

  1、因测量方法不同,造成宅基地面积不同

  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规定:”要结合本地实际,选取合适的地籍测绘技术方法。有条件或靠近城镇的,可采用解析法。不具备条件的,可利用现势性强的国土三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等形成的航空或高分辨率卫星遥感正射影像图,采用图解法获取界址、面积等信息。对暂不具备解析法和图解法条件的,可由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村委会组织人员,利用“国土调查云”软件结合勘丈法进行地籍测绘。“

  综上,地籍测绘的方法主要有3种:解析法、图解法和勘丈法,不同的测绘技术方法,造成面积的差异也是正常的。

2、因非法超占宅基地,导致宅基地面积不一致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但在农村,还是存在少数私自占地的,这种情况实际上是违法的。

  那么,遇到以上情况怎么办?怎么处理呢?

  2020年7月22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了《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问答》(以下简称《工作问答》)的函。《工作问答》规定:”换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时,宅基地测量面积与原登记面积不一致的,应当区分不同情形进行处理:(1)对于宅基地界址未发生变化,属于测量方法造成面积不一致的,以精度高的测量方法测得面积登记。(2)因非法超占宅基地导致测量面积大于原登记面积的,应以原登记面积为准,超占面积按照本问答第35条办理。“

  二、房屋测量面积与原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不一致,怎么办?

  造成房屋测量面积与原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不一致的情况分析:

  1、测量方法不同,造成测量面积不同

  2、测量方法相同,但存在精度误差

  3、因房屋翻建,造成面积不一致

  房屋翻建、扩建在农村也是很普遍的,但部分家庭在房屋面积变更后,并没有及时变更不动产登记。

  根据《工作问答》的规定:”换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时,房屋测量面积与原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不一致的,应当以精度高的测量方法测得的面积为准。运用同种测量方法测量,属于精度误差范围内的,以原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为准。对于房屋翻建后造成面积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提供翻建房屋的规划许可等材料,申请变更登记。“来源:土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