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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土地使用证需要登记吗?如何进行土地登记?
发布日期:2021-09-17点击率:468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我们在土地上进行建设、活动时,只有获得相关凭证才是合法有效的。办理土地使用证需要登记吗?如何进行土地登记?

  一、办理土地使用证需要登记吗?

  办理土地使用证需要登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都明确进行了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了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

  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也就是说,拿到土地后,需要先办理土地登记,才能拿到土地使用证,经过登记后,土地使用具备法律效力。

  二、如何进行土地登记

  《土地登记办法》已经被废止,其主要内容已被《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制度规范所替代。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登记要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

  1、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⑴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依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

  ①土地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代为申请,没有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委员会代为申请;

  ②土地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代为申请,没有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小组代为申请;

  ③土地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为申请。

  ⑵申请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应提交材料:

  ①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①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

  ③其他必要材料。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⑴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提交材料(申请在地上或者地下单独设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的):

  ①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②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

  ③土地出让价款、土地租金、相关税费等缴纳凭证;

  ④其他必要材料。

  ⑵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提交材料:

  ①不动产权属证书;

  ②发生变更的材料;

  ③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④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补充协议;

  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税费等缴纳凭证;

  ⑥其他必要材料。

  3、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首次登记,所需材料:

  ①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②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

  ③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

  ④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⑤其他必要材料。

  4、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首次登记,所需材料:

  ①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②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③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④建设工程已竣工的材料;

  ⑤其他必要材料。


来源于:土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