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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确权?2021年起不用再争了,农村房子统统按新规处理
发布日期:2021-10-27点击率:463

  前言

  在2020年国家相关部门原本明确表示,将会全面完成农村宅基地使用确权工作,这一项工作事关到所有农村地区的民众,但因为去年上半年意外出现的疫情影响,因此这一项工作也无法如期完成,延长到了今年。

  农村宅基地确权

  对于农村宅基地使用确权工作,有一些人可能并不了解,实际上这是根据国家信用的法律以及政策,通过从地产申报以及权属调查,还有地籍勘丈和审核批准、登记注册,然后发放证书等,简而言之就是确定用户对房屋的使用以及所有权。之前随着国家对城镇化的推进,不少农村村民都前往城市工作生活,并且在工作生活稳定下来之后就会选择在当地购房,也会将自己的户口从农村户口转为城市户口。对城镇户口的村民而言,自然无法再申请农村宅基地,但其中有不少人的父母依然在农村生活,并且在农村有宅基地,那么当这些人的父母去世之后,父母名下的房子以及宅基地是否能够由城市户口的子女来继承?

  这一个问题之前在确权工作当中也是经常被提起,并且存在着不少争议,而对于这一个问题,相关部门也给出了回应。根据国家《继承法》中的规定,在农村的父母的房子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给子女,并且按照房地一体的原则,当子女继承到父母留下来的农村自建房时,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也跟着房屋的所有权一起被子女所继承。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允许子女继承父母的自建房以及宅基地的使用权,但却不允许单独继承农村宅基地,因为农村宅基地并非村民个人所有,拥有的只是宅基地的使用权,宅基地的使用权是不能够被单独继承的,只有在宅基地上修建有房子的情况下,才能够根据相关的规定来办理确权登记,同时要在证书上标注房屋的所有权以及宅基地的使用权是继承而来。

  不过在农村地区,不少家庭并不是只有一个子女,并且其中有些子女的户口在城镇,有些户口依然在农村。像这种情况之下,父母名下的自建房所有权和宅基地的使用权由农村户口的子女所继承,如果父母留下遗嘱,那么就按照遗嘱来处理。因此,2021年起不用再争了,农村房子统统按新规处理。

  四类房子不能够办理确权登记

  除此之外,在农村宅基地工作当中还需要明确一点,那就是并不是所有的房屋都允许确权,类似于以下这四类房屋就无法办理确权登记工作。因此,农村宅基地确权“叫停”?不是所有房屋都可确权,农民朋友需留意。

  第一类:违规搭建的房屋;第二类:回放了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建造而成的房子;第三类:城镇户口居民在农村违法购买的宅基地;第四类:建造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违规对外出售的小产权房。这些房子不仅是没办法登记确权,甚至有可能会被拆除或者是没收,并处以罚款。

  五种情况下,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会被收回

  在确权工作完成之后,并不意味着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就一直为村民所有,在以下几种情况之下宅基地会被收回。根据《民法典》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拥有对宅基地的占有以及使用的权利,并且有权利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子,以及其附属设备,但如果碰上以下情况,就是要将宅基地归还给村集体。

  第一:因为公共利益,比如铁路以及道路的修建等,需要使用到土地的情况;第二:非法使用宅基地,改变了宅基地用途的情况;第三:因为迁移等其他原因在别的地方有新的宅基地,并且停止使用旧宅基地的情况;第四:长时间空置没有使用的宅基地;第五:房屋坍塌或者拆迁之后,超过两年没有使用宅基地的情况。

  结语

  在农村宅基地的确权工作当中,会引起争论的基本上是因为那些城市户口的子女对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而现在确权工作基本已经完成。作为子女,对于自己父母在农村的宅基地以及自建房也同样要有所关注,应该对相关的规定进行了解,这样才能了解自己是否能够继承到父母的宅基地以及自建房,另外也要注意虽然根据相关的规定,城市户口的子女可以继承农村户口父母的宅基地使用权以及自建房所有权,但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宅基地上的房子必须完好。

  来源: 快乐生活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