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律师网—北京土地律师—北京凯诺律师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法律热线:010-53359288 / 18601155977

标签:土地律师  北京土地律师
土地登记包括哪些内容?
发布日期:2022-07-13点击率:468

  土地登记内容指反映在土地登记簿册内的土地登记要素,主要包括土地权属性质和来源,土地权利主体所涉及的土地坐落、界址、面积、用途(地类)、价格、图号、地号及土地使用权的年限等。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发给谁?

  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发证给农民集体;属于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的土地,发证给村民小组农民集体;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发证给乡(镇)农民集体。土地证 “是谁的就发给谁”。

  目前我国土地所有权有哪些形式?哪些属于农村集体土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我国土地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公有制的形式也就是土地所有权的形式有两种,一种是全民所有制,即国家所有,另一种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即集体所有。农村集体土地指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都属于农民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

  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与民生问题关联密切,事关农村社会稳定大局。同时,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又面临着历史遗留问题多,管理欠账多,形成原因多以及使用情况和用地现状错综复杂等一系列的实际情况。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要坚持依法确权、规范登记、有序推进,严格区分“三个”不同的历史阶段,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把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作为党在新时期的一系列惠农政策之一来落实,依法进行确权登记,争取最大程度的提高登记发证比例,确保农民宅基地使用权依法得到保护。

  来源:菏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