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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发布日期:2023-04-17点击率:165

  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申请农村宅基地应向乡镇政府、办事处提交下列资料:(一)村民个人申请宅基地的申请书;(二)申请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家庭成员,户口是否本村集体户口等);(三)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具的材料:1、申请人现有的宅基地情况;2、对申请人拟发放宅基地的位置、面积、宗地草图等;3、村民会议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讨论情况,在村集体公布情况的说明等;4、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现状图等,并注明拟占用土地地类;(四)属于建新交旧的,申请人与村委会签订的建新交旧协议书;(五)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10.怎样认定村民“一户一宅”的问题?对村民“一户”认定,原则是根据公安部门管理的户籍来认定。如果在户口本上登记的是一家人,那么该户口本所登记的家庭就是一户,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但具有以下情形的,可独立作为特殊村民“户”对待:

  (1)已婚且已分家单独居住生活的;(2)未婚但年龄已满二十周岁且已单独居住生活的;(3)依法继承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的未成年人;(4)通过司法仲裁依法取得的,可按照司法文件进行登记。因婚嫁关系居住在外村,但户籍仍在本村的,夫妻双方只能选择在其中一方拥有宅基地,申请确权登记。来源:专注行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