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庆祝北京凯诺律所建所九周年...
山东潍坊寿光市当事人,你的房屋...
赤峰敖汉旗当事人,你的土地流转...
乐山犍为县当事人,你们的农用地...
石家庄长安区当事人,你的房屋安...
安徽东至县官港镇当事人,你的房...
甘肃陇南西和县当事人,你的危房...
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且被征收方...
鞍山市立山区当事人,你公司的土...
河北沧州盐山县当事人,你的拆迁...土地登记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土地登记代理人的权利
1.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从事土地登记代理活动。
2.执行土地登记代理业务,按照规定在合同上签署姓名,并根据合同约定获取报酬。
3.要求委托人提供与代理有关的资料。
4.拒绝执行委托人发出的违法指令。
5.保护自己的劳动成果和知识产权。
6.接受职业继续教育和培训。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土地登记代理人的义务
1.按照执业资格规定的范围,从事土地登记代理活动。
2.根据合同约定,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3.为委托人保守商业秘密,保障委托人的权益。
4.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5.参加职业继续教育和培训。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4.什么是土地登记代理机构?
土地登记代理机构是指为委托人提供土地登记咨询和代理服务的中介组织,即指符合执业条件,并依法设立从事土地登记代理活动的公司、合伙机构、个人独资机构。另外,境内外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独立经营土地登记代理业务。来源:律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