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庆祝北京凯诺律所建所九周年...
山东济宁市微山县当事人,凯诺土...
儋州峨蔓镇当事人,凯诺土地律师...
河南开封金茂广场当事人,凯诺行...
中山市三乡镇当事人,凯诺土地律...
沈阳于洪区当事人,你们的土地承...
舟山岱山县当事人,你的与国资公...
济南市大桥街道当事人,你们的村...
山西忻州市解原乡当事人,你们的...
安徽马鞍山含山县当事人,你的宅...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想要承包需满足什么条件?
【解答】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既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但承包土地的用途必须是用于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而不得将土地用作其他用途。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承包土地需满足的两个条件:一是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二是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两条件需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来源: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