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直管公房管理的意见》(下称《意见》),其中重点对加强直管公房管理、提升管理水平提出了明确要求,对积极推动核心区历史文化街区平房腾退和修缮提出了具体办法。
直管公房违规转租转借将被收回
《意见》严禁直管公房违规转租转借。违规转租、转借是指承租人本人、配偶及子女均不在承租的直管公房内居住,擅自安排其他人员居住的行为。经营管理单位通过承租人身份智能识别系统和日常巡查、举报核实等渠道,发现存在违规转租、转借行为的,应当及时进行规劝、纠正;对拒不改正或规劝整改两次后仍违规转租、转借的,可依照合同解除租赁关系,收回房屋。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文件对直管公房违规转租转借行为进行了界定,进一步解释为承租人本人、配偶、子女三方中必须至少有一人在承租的直管公房内居住。加大违规转租转借检查力度。充分利用承租人身份智能识别系统等先进技术手段和日常巡查、举报核实等渠道,建立日常监督检查机制。
本市户籍无房户拆除自建房可配租公租房
《意见》要求改善长期居住在自建房内居民的居住条件。对长期居住在自建房内,有本市户籍,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正式住房,自愿拆除自建房并将户口迁出的,可由区政府直接配租公租房。
对此,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平房院落中还存在的居民自建房屋既不符合四合院传统风貌,也不符合规划要求。该条政策是面向居住在自建房内居民的鼓励措施,自愿提出腾退要求的居民,可按照《意见》提出的条件腾退自建房,解决住房困难。来源:土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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