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资金支持等配套举措正在逐步完善。那么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可以贷款吗?
关于集体土地租赁房贷款,目前还在试点中,拿试点地北京来举个例子,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分行、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华夏银行北京分行4家银行作为集体土地租赁房长期贷款政策的首批试点已出具贷款方案。
去年11月16日,市规划国土委、市住建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工作的有关意见》明确,从2017年起5年内,北京将供应1000公顷集体土地用于建设集体租赁住房。
此前,集体土地建设租赁用房面临的难题之一就是房屋建设开发资金问题。此次,多方将针对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融资贷款的要求特点,完善金融配套举措,解决资金困境。
据华夏银行北京分行向记者透露的融资方案,符合银行评级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与国企合作的联营公司可申请此类贷款,贷款主体的资本金比例不低于20%,包括宽限期在内的贷款期限最长为25年。
值得关注的是,在还款方式上,宽限期内还款机构可只还利息,不需还本;运营期内也可按照项目情况设置灵活的还本付息计划,可按月或季归还贷款本息。而在贷款利率方面,集体经济组织基准利率适当上浮;联营公司原则上执行基准利率,可根据项目和资金市场情况适当浮动。此外,在授信审批时效上,贷款内部审批时限不长于30个工作日。
“目前存贷款基准利率与市场利率相差较大,基准利率是非常低的水平,此类贷款有望为住房租赁市场提供更多支持。”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认为,贷款利率太低不利于调动银行的积极性,除了国家开发银行,其他均为商业银行,需要考虑可持续性。
鉴于集体用地的特点、贷款期限较长等因素,此类贷款也给银行风控提出了新要求。记者注意到,银行在对此类贷款担保、审批等方面也比较谨慎。在华夏银行的融资方案中,相关借款的担保要求需同时满足符合银行要求的抵押或第三方(包括联营公司股东或其他有实力的国有企业等)提供保证担保;房屋出租预期收益质押。
“集体建设用地是住房租赁市场的重要土地来源,随着相关政策支持到位,开发节奏势必加快。”易居研究院智库研究中心总监严跃进表示,对于此类贷款风控的要求,关键是后续银行需要从贷款流向的角度来监督产品的开发,防范各类租赁产品出现空置或闲置、出现租金低迷等现象。
今年本市将继续供应集体土地200公顷以上用于租赁房建设。记者昨日从市发改委获悉,近期本市已有9个集体土地建租赁房的项目获批,总投资额度超过36亿元。
去年,本市明确2017年至2021年共建设50万套租赁住房。作为全国试点城市,2017年北京已确定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39个,主要涉及朝阳、海淀、丰台、顺义、昌平、大兴等12个区,建设用地约203公顷,总建设面积约321万平方米。
在市发改委新公布的名单中,这些房源的位置遍布市区和郊区。在城六区中,海淀区苏家坨镇西小营村、苏三四村将建设租赁房,建筑控制规模为81760平方米,总投资估算为69012万元;同在海淀区的东升镇小营村也将建设规模超过7万平方米的租赁房小区,总投资估算为62073万元。
在城六区中,丰台获批的项目最多,共有4个。这些项目分别位于南苑乡果园村、南苑乡成寿寺村、卢沟桥乡西局村和长辛店镇张郭庄村。石景山也有3个项目,分别位于五里坨、八宝山和古城。位于远郊的项目只有一个,位于房山区琉璃河镇兴礼村,这个项目将建成建筑面积控制规模接近15.5万平方米的小区,总投资超过6.3亿元。
市发改委提示,这些项目只能用于租赁,不得对外销售、不得转租。属地区政府应加大对项目建设管理的指导和监督。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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