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28日,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下称《方案》),广州、佛山、肇庆等3个城市成为全国首批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城市。至今为止,《方案》印发一年,广东省三试点城市工作进展如何?
羊城晚报记者了解到,广州拟在天河、海珠、番禺、白云等区选址建租赁住房,其中,首批村集体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日前已在发公示,分布在番禺、花都、白云三个村;而在佛山,则首先在南海推开,今年将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约2400套;至今年6月,肇庆市已建成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政策体系,到2020年,有望成功建设运营首批集体租赁住房项目。
至2020年,广州市计划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建筑面积300万平方米,每年批准建筑面积按100万平方米控制。目前已在天河、海珠、番禺、白云等区组织筛选试点项目,待村集体正式表决后按程序推进。
9月1日,广州市国规委发布对番禺谢村、花都狮岭镇旗新村、白云钟落潭镇长腰岭村三个村庄村集体建设用地规划调整的征询意见公示。这三个规划调整均涉及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性质。这意味着,这三个村将成为首批试点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吃螃蟹者”。
佛山的试点工作首先在南海推开,按照计划,南海今年将利用集体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约2400套。预计未来三年,南海区通过土地招拍挂、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社会筹集等方式新增租赁住房3万多套,其中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9000多套。
肇庆到2020年计划成功建设运营首批集体租赁住房项目,首批确定全市范围内2—3个试点项目,切实做到封闭运行,待运行规范后逐步推开。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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