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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案公告】凯诺律师团阶介入黑...村委会出租集体土地,应该把出租土地的钱分给老百姓吗?
我觉得答案很明显!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它产生的收益理应属于全村群众!
首先,村委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代表全村农民群众行使各种权利,也承担义务。政策规定是明确的,那么租金的处理视本村具体情况来决定,应该由村委会成员和村民代表讨论,因为一般情况下这笔租金多为村委会做村基金使用。可用于全村公益设施,如修路、修桥、街道卫生管理、本村老人待遇等等。
其次,土地是集体的,集体的也就是大家的,大家的就应该由大家来决定,当然应该分给村民。但是,问题也就来了。首先,要确定出租了多少土地。如果是一亩半亩,又有多少租金?就是十亩八亩,也没有多少租金。要知道,是出租,不是卖掉。其次,村委会也要曰常开支。开支多少?用到什么地方?这才是重点。只要村委会能够将所有收支明细公布出来,让大家监督,让大家清楚。钱有多少,做了什么事,花去多少钱,还剩余多少钱。钱多就该分,钱少也没法分。
所以,笔者认为理应要把出租的土地分给每一位村民。比如有的村子为全体村民交纳医保费用,每年一个人也是几百块钱,这项开支也不小。有的村子把这些集体收益用于补购学校建设,比如给老师购买电脑,为优秀教师发奖励,都是为了把本村的教育搞好,造福子孙后代!
最后,至于采取哪一种开支方式,是把钱分给每一个老百姓,还是用于哪一项公益开支?应该在党支部的领导下,村委会依法开展工作。一般来说,这样的重大开支事项应该由村民代表会议来讨论确定。来源:三农小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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