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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可建租赁住房 山东24条新政推动乡村振兴
发布日期:2019-07-31点击率:851

农村集体土地可建租赁住房 山东24条新政推动乡村振兴

  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和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加快推动乡村振兴,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按照省委主要领导同志意见,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扶贫开发办等有关部门,起草制定了《关于加快推动乡村振兴和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的支持政策》。期间,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同志两次主持召开座谈会,召集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对文件进行讨论研究;在全省推进乡村振兴暨脱贫攻坚现场会议上,印发全体与会同志征求意见。根据这些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近日以省委农委文件印发。

  文件坚持开门见山,围绕村庄规划、合村并居、土地、财政、金融、人オ、乡村治理、重点工作、脱贫攻坚、考核等10个方面,制定了24条具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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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农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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