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民基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一般是无需缴纳任何费用即可取得,具有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功能。而且,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现在农村宅基地在村民心中越发地重要,因为农村宅基地不仅仅只是居住,更是村民手中的一项财富。
不过,近几年关于农民宅基地方面的问题越来越多,虽然相关部门就宅基地方面的问题发布过不少的政策文件及相关问答,可是仍然有不少的老百姓在一些平台上咨询宅基地能不能卖、宅基地如何申请、宅基地拆迁能补偿多少等之类的问题。今天,凯诺律师抽空为大家整理出了几个大家经常问且最为关注,也会对大家权益产生影响的几个问题,希望会对大家有所帮助(本文仅供参考)
1、宅基地能不能买卖或转让?
答案是不能。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等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只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所以是不可以向城里人或是外村村民买卖农村宅基地的。不过,可以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转让,也就是只能在自己所在的村小组范围内进行转让,否则,所签订的购买合同会没有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城里人能在宅基地上建房吗?
答案是不能。我国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城镇居民是不能购买农村村民宅基地的。农村宅基地一般只分配给本村村民,所以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就已经违法了,更别说在农村宅基地上面新建、翻建房屋了。而且,就算即使踩着法律的红线买了农村宅基地建了房,那么也会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且拆除。
最主要的是,这样的房屋一旦遇上拆迁,那么征收方可能会按违建给予补偿或是不予任何补偿。
3、户口变为城镇户口了,自己还可以使用宅基地吗?
答案是可以。实践中,很多农村村民因征收等各种原因,户口性质从农业户口变为了城镇户口了,村民自己也落户在城区,此时有的村委会便将其的宅基地无偿给收回了,但这种做法其实是不合法的。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进城落户的农民可以依法保留其原来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也就是说,即使户口因征收等因素变为城镇户口了,村民还是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不能剥夺其相关的权利,否则就是违法。
4、城镇户籍子女能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
答案是可以。一般而言,农村宅基地是不可以单独被继承的,因为农民只享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而不享有宅基地所有权。但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因属于村民私有财产,所以其子女在继承房屋的同时也就依法取得的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所以,按照规定,是可以依法进行登记的。如果农村宅基地上没有房屋,那么自然也就无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
根据相关的答复,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根据《继承法》中的规定,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
5、因继承原因形成一户多宅的有没有拆迁补偿
一般情况下是有的。《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虽然法律上只规定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但如果是因继承原因形成的一户多宅,那么原则上来说是合法的,而且在遇上拆迁时,也需要按照合法的建筑予以公平、合理的拆迁补偿。
实践中,如果征收方以你违反了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将依法继承的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且不予补偿时,那么被征收人可以及时地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6、申请农村宅基地不批怎么办?
法律上规定,任何单位或是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土地进行建设,所以村民若要建房,必须要先向村委会申请一块宅基地,但实践中,向村委会递交申请书之后往往会没有了下文,对于这种情况,如果在申请人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那么村民可以先与村委会进行协商,如果没有协商成功,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反映,反映后若乡、镇人民政府没有处理,村民可针对他们的不作为向法院提起诉讼。
7、农村宅基地卖了还能申请新的宅基地吗?
答案是不能。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所以,大家千万不要把自己手中的宅基地给卖了,否则要想在农村再拥有一块宅基地则是不太可能的,而且现在农村发展得这么快,农村宅基地的价值也在不断地上升,若日后遇上拆迁,一旦卖了宅基地,那损失的可不是一点半点。
8、村委会可以收回农村宅基地吗?
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如果存在以下情形,村委会是可以收回宅基地的:1、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占用的宅基地;(2)因迁移、病故等原因销户而停止使用的宅基地;(3)未按照批准用途使用或非法转让的宅基地;(4)实施村庄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或国家建设征用等原因需要调整或迁建住宅,新房建成后,逾期无正当理由不拆除旧房,退出的原宅基地等。
9、宅基地被拆迁怎么补偿?
根据《土地管理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及农村村民住宅费,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等,具体的补偿标准需要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但原则上来说是不可以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否则被征地农民有交拒绝交出土地。